谈肌理
刘阳
借鉴西方艺术的肌理概念,在中国的出现与使用,是在85年前后。在平面与多维立体艺术中的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雕塑中,已成为在追求视觉的同时必不可少的表现方法。
肌理的含义与 “质感”的概念有所不同。“质感”是追求所表现物象的质地,肌理则是在质地基础上的深入:1包含物象表面与内部结构构成的横、纵、深多维的组织结理;2艺术作品从构成、造型、色彩等诸多方面的统一的技法;3艺术作品表现物象的质感。
肌理不外乎:组织结理、软与硬、粗糙与细腻、时空的多维浓缩与拓展,但粗糙是有秩序的、细腻是有起伏的,时空的拓展与浓缩决非肤浅的“立体”、“ 平面”的概念所能统括得了的。“仿真”与“超真”是肌理追求境界。用肌理造型,创造出形象、色质,并由此引发所表现物象的内涵。肌理表现不外乎材质、结构与光、影、色的异化,因为光影的作用,才有可能因为吸收折射光线效果以造成物象表面存在状态“质地”“质感”的不同。可见,所谓肌理首先是光与色所塑造的形体与时空的层次区别,其次才是物体本身固有的形、色及因结构影响所呈现的“质地”“质感”的视觉、触觉的不同。触觉的感受是视觉的延展。
如何理解肌理存在状态在视觉艺术中的反映,是不可忽视的问题。制作肌理效果,不是照抄与盲目的用原实物去翻“拓”与“再造”质地、质感,而是用“类比法”来制造相应的视觉感受。有些人不了解肌理的特质,直接用自然状态中的原物在画面上或拓或印,有如制作书法碑拓的办法,这种作法违背造型艺术的视觉概括原理。更有人用砂子、石头、布料、树叶等直接拼贴、粘镶在作品中,这样的做法,也同样走向了另一个极端——工艺美术的制作中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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