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时期红色城市雕塑的必要性研究
作者:王春林
摘要:红色雕塑在城市中作用主要在于传承,记载与弘扬历史文化,纪念与歌颂中国的革命先烈们。红色雕塑的表现内容主要是我国的历史与文化背景,是我国雕塑的一个重要组成,具有浓烈的中国特色。采用雕塑这种直观简单的艺术对中国的民主革命予以支持,能让民众更加重视红色历史,重视学习历史文化。本文主要新时期红色城市雕塑的必要性进行研究。
关键词:红色雕塑 城市雕塑 新时期
引言:
雕塑是用于纪念或美化城市而塑造雕刻,具有一定意义的象形或象征性纪念物或观赏物。雕塑属于一种造型艺术,也可以成为雕刻,包括了雕、刻和塑这三种工艺,主要利用各种可塑性材料,比如粘土、树脂和石膏,或者是可以雕刻的硬质材料,比如铜、砂岩、玻璃钢、玉块、金属、石头和木材等,创造可触、可看的艺术形象,从而表达雕塑家的审美情感,同时反映生活。雕塑属于文化艺术,在对美进行传播的同时,也有一定时代意义和影响。
1.红色雕塑在城市中的作用
研究红色城市雕塑,一方面有利于青少年对革命先辈们的红色精神进行继承和发扬,将青少年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充分激发出来;另一方面也能对传统红色文化进行弘扬,让人们对革命老区创造的红色文化有更好、更深的了解。最为关键的是,红色城市雕塑具有深厚历史教育的意义,能极大促进和激励青少年了解红色历史。
2.现代红色雕塑艺术的审美与特征
2.1视觉和传达
在组合雕塑和环境成为整体,从而形成视觉对象的时候,其核心雕塑,需要对周围环境进行简化。在将雕塑放到自然环境时,要和环境元素产生呼应。比如在比较散的自然环境中,雕塑的整体性要强,流畅而简单化的造型具有聚气作用,能体现出较强的体块感、聚合力,追求环境视觉和雕塑之间的平衡。在观者视角、视距和雕塑尺度达到和谐比例时,能够满足观者视觉上的需求。一般情况下,雕塑和观者的距离为雕塑尺度10倍时,就是最大极限。在观者视角、视距和雕塑尺度的比例为3:1时,为观看最佳距离,在保证整体性的同时,也能保证细节;假如比例是1:1,则只能看局部性细节。所以,为了达到较好视觉角度,在放置雕塑的时候,各组雕塑间要留下雕塑尺度超过3倍的距离,方便观者对雕塑的欣赏。
2.2尺度和体量
人在看雕塑时,尺寸和体量是直接性视觉感受。雕塑尺度和体量也就是雕塑的体积和大小。雕塑尺度主要是雕塑自身尺度、雕塑所在环境尺度,雕塑尺度和观者视觉心理、空间契合度、主题等方面的关系比较密切。雕塑尺度合适才能真正点缀环境,有不同参照物的雕塑带给观者的感觉不同,雕塑的尺寸相同但在尺度不同的空间中,其视觉效果同样会发生改变,例如室内这种狭小空间中,人的视觉感增大;而广场、公园这些广阔空间中,人的视觉感降低。
雕塑形体细节方面,具象雕塑特别是写实化的人物雕塑,关键部位就是头像。针对大众局限性审美意识,在做雕塑时最重要的就是逼真。新时期大部分红色雕塑的对象是人物,雕刻伟人雕塑是为表现伟人风采,在设计人物形象时,通常肩膀偏宽,而头则相对较小。人物雕塑的手通常要大于正常比例,从而表现出伟人的气势。
2.3材质和色彩
在多元化艺术理念、不断更新加工技术、丰富化雕塑材料的背景下,新时期红色雕塑也出现一些变化,提供给雕塑家表现丰富内涵的机会。在创作一件红色雕塑时,尤其是室外雕塑的时候,首要考虑就是雕塑材质、雕塑放置的气候条件、能不能适应自然环境等问题。从雕塑材质和语言的关系方面来说,具象雕塑的效果要形象化和逼真化,在处理细节上有较高要求。
红色雕塑和环境产生关系的另一要素是材质色彩,现代化雕塑最后呈现的色彩效果不会由材质完成决定。在不断研制合成材料、改进着色技术的背景下,现代化雕塑已经能随意创作色彩效果,配合较好的色彩能有效提高雕塑美感,和雕塑主题产生呼应。雕塑色彩同样也会影响观者心理,一般情况下,雕塑颜色假如比较厚重,会缩小观者对雕塑的尺度感;雕塑颜色假如过于鲜明,则会增加观者对雕塑的尺度感。新时期红色城市雕塑大部分是对历史事件进行描述,或对领袖形象进行塑造,因此一般使用具有一定厚重感的材质,比如汉白玉、花岗岩和传统材质的铸铜等,这些材料雕刻出的作品一般其震慑力比较强,能满足观者欣赏雕塑作品的美感需求。
3.结语
艺术来源与生活,也要为生活服务。创作艺术要将人作为根本,艺术的出现是为了满足人对美感的需求,因此在创作艺术时也要重视人的感受。雕塑重视以人为本,就是要求在创作雕塑的时候,一方面要将人的尺度作为设计标准,另一方面也要将雕塑作品的科学性、艺术性和文化性充分发挥出来,提升人们的审美品位和精神文化,这也将作为城市红色雕塑艺术的走势。在创作新时期红色城市雕塑时,要坚持以人为本,心态要朴素化、平常化,创作红色雕塑的主题是人民,大部分红色雕塑的素材都是革命历史,其社会属性比较强烈。因此在创作的时候,要重视挖掘出大众内心中希望表达出的精神状态,赋予红色精神以新时代意义。
参考文献:
[1]张静, 雷泽慧. 新时期红色城市雕塑的必要性研究[J]. 包装与设计, 2017(1):116-117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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